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刘峰 审核人:刘峰 时间:2011-03-23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我院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导则》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学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在本年度内成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单位。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麟书
副组长:余嗣元、朱德明、冯伦久、丁守宝
成 员: 袁 旗、张宗江、陈兆同、李维革、王希江、
吴方庭、芮长春、赵守林、黄 祥、王志宏、余嗣俊、
黄道业、束传俊、孙良平、陈小林、杜先扬、张显国、
梁继会、黄存东、殷世江、李存鹏、刘 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与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处。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工作
1、成立学院和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各部门)
2、确定学院内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3、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4、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工作。
(1)教学楼 (责任部门:教务处)
(2)行政楼 (责任部门:党政办)
(3)实训楼 (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4)图书馆、消防控制室(责任部门:图书馆)
(5)学生宿舍、食堂 (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5、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工作
1、成立志愿消防队,建立应急指挥组织。(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2、开展灭火能力培训。(责任部门:保卫处)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建设工作
1、制定疏散逃生预案。(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2、确定各部门(单位)疏散引导员;组织开展疏散演练。(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各部门)
3、定期检查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消防应急灯具等设施和标识。(责任部门:保卫处)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工作
1、确定学院专职消防宣传人员。(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2、确定各部门(单位)兼职消防宣传人员。(责任部门:各部门)
3、对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责任部门:保卫处)
4、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责任部门:各系)
5、设置消防器材(设施)标识。(责任部门:保卫处)
6、在学院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等消防标语。(责任部门:保卫处)
7、在学院主要建筑物内张贴“四个能力”建设有关标语,设置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责任部门:保卫处)
8、印制“四个能力”建设学习手册。(责任部门:保卫处)
(五)建立消防档案
1、建立学院消防档案。 (责任部门: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部门消防档案。 (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在全院范围内积极营造“消防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2、保卫处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个部门(单位)有一至两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整体推进。
3、各系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专题学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相关内容,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4、安委会办公室要每月对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