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学院工科类专业学生学习电类知识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维修电工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按照省级电工电子与自动化示范实训中心等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维修电工技能大赛,大赛由机电工程系承办。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维修电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主 任:丁守宝
副主任:陈小林 王志宏 黄祥
成 员:李 翔 边述华 李存鹏 任启宏 向 楠
(二)大赛指导组
组 长:杨 震
成 员:陆善国、刘士月、仲米帆
职 责:负责大赛的各项指导工作。
(三)成立学院维修电工技能大赛工作组
组 长:李翔
副组长:任启宏
成 员:张晟、候国栋、谢发忠、卢万银、陈红、程坤、秦娟娟、王丽、耿婧、陆宏、徐邦余、刘放
职 责:全面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组下设四个小组
宣传小组:由王丽老师具体负责。负责拟定大赛的宣传方案,大赛的各项宣传和指导各赛点的环境布置。
试题小组:由任启宏具体负责。负责竞赛试题的出题,评分标准的制定。
材料准备小组:由刘放具体负责。负责大赛材料的采购和准备工作。
裁判小组:负责竞赛过程中的监督、记录、竞赛后的评分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主裁判:陈小林
副主裁判:李翔、任启宏
裁判、评分员:谢发忠、陈红、秦娟娟、王丽
二、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分预赛(理论)和决赛(实操)两部分,所有参赛选手先参加预赛,成绩前45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前安排18学时的专项培训(电机控制模块6学时,PLC模块12学时)。具体安排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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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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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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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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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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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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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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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准备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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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报名(班级电子、纸质稿各一份交实训楼3楼王丽老师处,(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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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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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届电气、机电专业每班限报15人(14电子、船电每班限报10人),14届非电类工科专业(机械系、汽车系)每班限报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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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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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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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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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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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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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试卷(电工、电子、电机电控、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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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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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赛选手,预赛成绩带入决赛(占总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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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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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7:3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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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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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项目(一继电接触式线路设计安装与调试;二、用PLC模拟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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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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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决赛参赛选手(继电项目占总分35%,PLC项目占总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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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地点
预赛安排在2号教学楼1楼同时进行;决赛安排在实训楼303、308、312、313室。
四、竞赛内容与规则
(一)预赛(理论试题)
技能大赛预赛设置理论试卷,主要考核电工电子、电机电控、plc部分内容,结合2009年颁布的《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3、4级)命制。
(二)决赛(实操模块)
1、竞赛内容
1)继电接触式控制线路设计、安装与调试模块
① 电路设计:根据任务,设计电路,画出电气原理图。(30%)
②按照电气图完成元器件的布局、安装与接线。(40%)
③调试运行。(30%)
2)PLC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模块。
① 电路设计:根据任务,设计电路,画出PLC输入输出接线图。(30%)
② 进行程序输入、编辑和调试(40%)
③ 模拟调试,达到设计要求。(30%)
2、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
要求:参赛选手穿戴整齐;电工工具绝缘良好;考试完毕应保持工具、仪表完好无损;保持工位文明卫生;安全生产无违反安全规定现象和事故发生。
注:该项目只扣分,不加分,扣5-10分
3、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总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2)损坏赛场提供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况扣5-10分。
(3)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取消比赛资格。
4、成绩评定
总成绩构成预赛成绩占30%,决赛成绩占70%(两个项目各占35%),按比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竞赛成绩相同时,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时,PLC程序设计设置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其次,电器布局和安装、配线;再次,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项的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三)竞赛规则
(1)11月29日08时20分,参赛队员按考号在相应教室参加考试。
(2)12月6日7时,进入决赛选手集中,由竞赛组委会工作组组织本批次参赛队员抽取设备号,并由各参赛队员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设备号,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组将对各参赛队员的身份进行检查。
(3)控制元器件和安装柜设备,可编程控制器和编程设备有大赛统一提供(PLC采用S7-200型)。各参赛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性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以及工具等。
(4)所有预决赛队员采用相同比赛任务。
(5)每个项目比赛时间为连续进行。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6)PLC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工位的计算机规定文件夹内存储比赛文档(选手离开工位号,不许关闭计算机)。
(7)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大赛主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参赛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要求参赛选手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仅设个人项目,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优胜奖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获一等奖及以上选手获得由劳动部门认定的维修电工高级证书。给予二等奖以上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项竞赛的同学(参加预赛考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认定相应学分。
2、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选手,将作为2016年度各项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储备选手获得进一步的培养选拔的机会。
3、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做最终解释。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