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工作
请2009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2010年学院新聘任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撰写自评报告、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提供自评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报系办公室。
二、选拔工作
请符合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职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由本人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报系办公室。
三、说明
被考核人员的述职时间和申报人的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报告和陈述报告(PPT文档)于2011年5月6日前报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