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班级及全体2015届毕业生:
为扎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派遣和就业情况的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广大毕业生,现将2015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证明材料收集的项目
1、无论是学院推荐就业还是自己落实单位就业的学生一律上交采用全省统一格式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函。
2、应征入伍的学生须上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系专升本学生须在专升本录取结束后,上交考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自主创业的学生须上交本人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照复印件。
二、就业证明材料上交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规范,签章齐全
(1)就业协议书内“毕业生情况、用人单位情况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白项,尤其是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填写,否则,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
(2)就业协议书必须有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及签章。如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及户口档案托管权,则“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必须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局(教育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派遣,就业协议书只能作为就业证明函。
2、就业证明函填写规范,信息完备
(1)学校名称、毕业生姓名、性别、专业、届别(届别为2015届)、就业岗位及单位性质和组织机构代码均为必填项。
(2)用人单位(部门)公章、用人单位详细地址、人事部门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也为必填项(注意:接收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不能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专用章”、“单位业务章”等,不能是方章、椭圆形或蓝色印章代替,单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人事部门电子邮箱也为必填项。不能有涂改痕迹,一人一函)。
(4)就业证明材料需经过三级签章确认(即:学生本人、辅导员、院系负责人三级签字确认),必须是手写签字,勿用印章代替。
(5)就业证明函日期统一填写为2015年1月以后的日期。
3、有下列情况之一,就业证明材料视为不合格
(1)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函有涂改痕迹的;
(2)单位签章不符合要求,单位无联系方式、联系人或组织机构代码的;
(3)学生本人信息和用人单位信息填写不完整的;
(4)学生本人无签字或辅导员字迹不同。
(5)就业证明材料日期超前的(即:日期填写为2015年1月之前的)。
三、上交时间及上交方式
1、各毕业生应于2015年1月份开始上交2015届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底。
2、各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需对已就业学生的就业协议书、证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将已收取的就业协议书、证明函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并造册,交系就业工作领导确认审核后,于2015年4月18日前统一报院就业办。
3、就业证明材料上交方式:外地实习学生可通过快递方式上交,邮递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118办公室杨志清老师收,邮政编码:237011,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564-3384311,移动电话:15855225270;本地学生也可直接送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118办公室杨志清老师处。
四、信息录入及派遣
经系就业领导组审核后的就业证明材料由本系就业指导教师负责按月录入就业派遣系统。然后再由就业办编制2015届毕业生派遣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派遣。
五、几点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按时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上交就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底。
2、各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填写规范性,系就业工作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全系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及各位毕业生上报的就业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照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同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3、请系就业指导教师和各班班主任,本着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对本系学生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保证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函等各种就业证明材料的完整、真实。
4、请各班班主任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