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公告(202310)
作者:陆宏 审核人:学生处1 时间:2023-11-17 点击数:
经核实,张程等6名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二)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校学〔2022〕14号)第三十七条(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者”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张程等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张程(2105030053)、陈圣鑫(2101300088)、汪文卿(2005020050)、史秋实(2030800010)、魏良旭(2105020147)、储慧慧(2105030025)。
请以上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主动联系辅导员领取退学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申诉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