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和系教学工作计划,为确保我系201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正常开展,现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指导教师
经系研究决定,拟安排以下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指导教师 |
指导人数 |
指导教师 |
指导人数 |
指导教师 |
指导人数 |
薄杨 |
11 |
蔡正保 |
12 |
戴泽淼 |
12 |
范文广 |
12 |
付贤政 |
12 |
黄存东 |
12 |
雷惊鹏 |
12 |
李中永 |
12 |
沙有闯 |
14 |
盛安元 |
14 |
汤波 |
12 |
王胜 |
12 |
王云 |
12 |
王志宏 |
12 |
许艳丹 |
13 |
颜世波 |
14 |
殷成祥 |
12 |
张前进 |
14 |
朱小娟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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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1、 2009年9月,确定每位学生的指导教师,拟定及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选题;
2、 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并进行设计与开发;
3、 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学生撰写论文初稿并于
4、 2010年5月至2010年6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的修改并于
5、 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学生答辩、指导教师评定并上交成绩。
三、要求
1、 毕业论文和毕业生综合实践手册的上交截止时间为
2、 各位指导教师在任务下达一周内确定每位学生的选题,并且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 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督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在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督促学生及时完成任务,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 在毕业论文结题时,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验收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并综合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术能力和论文(设计)的水平给出确切的评语和成绩;
5、 指导教师应妥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书、任务书、实施计划、成绩评定和答辩记录等原始材料上交到系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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