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
为规范我院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教育厅《大发体育在线_bob电竞官方下载-彩票|官网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0〕1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原则
1、坚持岗位控制、职岗一致的原则。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限额内,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职务序列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2、坚持标准、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工作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认真评议,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潜力较大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执行院系两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4、坚持回避的原则。学院评审推荐时,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推荐申报的依据
1、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大发体育在线_bob电竞官方下载-彩票|官网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9〕2号)执行。
2、推荐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三、推荐工作的程序
(一)召开会议布置职评工作。组织人事处根据当年省教育厅的开评文件,公布学院空余岗位职数,下发通知并开会布置职评工作。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空余岗位情况和本人条件,决定是否向所在系(部)提出申报相应职称的书面申请。
(三)系(部)审核与公示。
1、申报人准备材料。申报人按当年职评工作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系(部)。
2、系(部)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所有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3天。
3、系(部)推荐。申报人所在系(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申报者条件、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向院人事部门推荐。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院推荐。
(四)职能部门审查。
各系(部)统一将经本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材料报送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照申报条件和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交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1、教务处(科研处):①审核教学工作量,明确申报人完成的总学时数及同类教师平均学时数(学院内部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审核);②提供或审核申报人教学工作评价成绩表;③验证申报人教科研成果,组织论文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④审核申报人开展学术讲座情况及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2、学生处:审核申报人兼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情况。
3、人事处:①审核申报人学历、资历;②审核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情况;③审核申报人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④审核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五)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学院召开专家评审推荐会(委员不少于11人),通过评议、答辩等形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对通过破格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申报者需在评审推荐会上进行陈述和答辩),投票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2/3的,方可推荐。
(六)学院公示。对学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上公示7天。
(七)学院决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根据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和空余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范推荐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我院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前提,是整体提升我院教师队伍素质的保证。各系(部)要从教师队伍建设和学院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各系(部)要严格、科学执行推荐申报条件和程序,不得擅自放宽或增加条件,不得违反程序违规操作。要在教学考核、学术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统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教育,确保诚信。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凡属有疑问的材料不得推荐评议。
4、加强监督,严明纪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学院的发展和稳定。各系(部)、相关部门一定要严肃推荐工作纪律,严禁申报人员以任何借口伪造材料,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纵容作假。对评审和公示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申报人或部门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