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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 2023-02-10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审核人:实训中心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学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学历教育是指学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等教育活动。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考试辅导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非学历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公益属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学校办学能力相适应。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非学历教育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教学院(部)院(部)长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和为成员。工作组主要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工作决策、制度审议、统筹协调等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

    第五条继续教育学院是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教学院(部)是非学历教育工作承办单位,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拟订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2、审批非学历教育项目。

    3、负责非学历教育合同备案与档案管理。

    4、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过程进行指导、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

    5、审核非学历教育证书。

    第七条教学院(部)主要职责是:

    1、开发非学历教育项目,测算收费标准。

    2、编制非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非学历教育项目。

    4、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运行、管理。

    5、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6、报送非学历教育项目完成情况。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管理

    第八条教学院(部)是学校非学历教育的责任主体,非学历教育以项目形式推进,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非学历教育项目实施申报、审查制度,教学院(部)举办非学历教育项目应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立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

    第九条项目申报须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审批表》(附件1),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第十条项目承办单位需发布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的,应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规定相一致,不得违规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确需与校外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的,应对合作方背景、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报校企合作办审批、院长办公会批准,签订合作办学合同。

    第十二条项目承办单位严禁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个人)合作开展培训项目。合作办学要坚持学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严禁项目整体外包。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的非学历教育、受委托的领导干部培训项目,一律不得委托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二个星期内,项目承办单位应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结项备案手续,报送《非学历教育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将培训协议、学员情况登记表、考勤签到表、培训考核材料、培训影像资料等项目实施过程材料存本院(部)档案室备查。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非学历教育项目收入纳入学校创收经费管理,具体规定见学校《创收经费管理办法》。

    第五章项目监管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学院对非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收费情况、项目运行过程材料存档情况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包括学校或学校下属单位以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名义面向社会开展、接收校外单位委托、与校外单位合作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审批表

          2.非学历教育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承办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预计规模)


    培训起止

    时间


    收费标准


    合作办学

    情况

    自办□合作□

    培训地点


    实施方案

    (招生组织、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质量监控等)

    承办单位

    意见

    签字(加盖部门章) 年月日

    继续教育学院意见

    签字(加盖部门章)年月日

    附件2非学历教育项目完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承办部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参加培训人数


    考核合格人数


    项目实施过程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存放地点

    培训协议



    学员登记表



    考勤签到表



    培训考核表



    培训影像资料






    培训小结

    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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